各教学单位、教师: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4〕56号)精神,根据《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七项工程实施办法》(杭教产学〔2014〕3号)、《关于组织实施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的通知》(杭教产学〔2015〕2号)的要求,现就关于组织申报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第三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适应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和十大产业发展需要,市教育局将在杭州市属高校遴选10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工作1年,有效推动校企合作、产学对接,达到既服务企业又培养教师、校企协同发展的目的。
二.服务内容
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重点围绕企业需要、个人专业发展需要、学校专业建设需要开展工作。进企服务教师,要深入企业,了解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进等情况,发挥自己的科研优势,完成一项校企合作课题;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岗位设置等情况,为优化企业生产和学生实习实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积累实践经验,增加日后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校企交流与合作。
三.申报条件
1.正式在编教师,在校工作满一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个人专业与企业研发主攻方向比较一致,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技术服务能力,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杭州市范围内企业;
3.进企服务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
4.正在扶持的杭州市属高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四.经费资助
1.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每人市财政资助3万元,服务结束后,考核优秀的再补助2万元。服务企业根据进企服务教师工作内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及一定的科研经费。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进企服务教师的校企合作课题研究、技术服务、学生培养、学术交流和交通费等方面的开支。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作,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2日前《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申报书》(附件2),《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产学合作处。联系人:窦飒飒 ,电话:56700279 。
附件:1.关于组织实施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
的通知
2.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申报书
3.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优秀中青年教师进企服务工程申报汇总表
4.市国资委、市属高校推荐合作企业汇总表
产学合作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