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年末财务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敬请关注报账截止时间。2016年度业务办理时间截止日为1215日, 20161216日—1231日,为年终财务决算时间,201711-18日为2017年度账务初始化设置时间,期间不办理报销业务(特殊情况除外)。    

2.抓紧梳理未办理事项。截止10月底,学校整体的预算执行率仅为75%,各教学单位和职能处室应对2016年尚未办理报账的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后尽快办理(具体可与财务专管员联系),包括借领的现金备用金、银行票据等必须在1215日前到财务处结清。如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也应在1215日前交还财务处,201719日后重新办理借领手续。    

3.增加业务办理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新一轮综合体制改革的调整和变化,经财务处研究决定,为更好地服务大家,顺利地做好年未财务工作,从即日起至1215日止,每周二、三延长每天的业务办理时间至20:30。有需要的人员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提前与郎朝晖预约联系。    

 

财务处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