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年末财务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敬请关注报账截止时间。2016年度业务办理时间截止日为12月15日, 2016年12月16日—12月31日,为年终财务决算时间,2017年1月1日-1月8日为2017年度账务初始化设置时间,期间不办理报销业务(特殊情况除外)。
2.抓紧梳理未办理事项。截止10月底,学校整体的预算执行率仅为75%,各教学单位和职能处室应对2016年尚未办理报账的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后尽快办理(具体可与财务专管员联系),包括借领的现金备用金、银行票据等必须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结清。如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也应在12月15日前交还财务处,2017年1月9日后重新办理借领手续。
3.增加业务办理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新一轮综合体制改革的调整和变化,经财务处研究决定,为更好地服务大家,顺利地做好年未财务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每周二、三延长每天的业务办理时间至20:30。有需要的人员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提前与郎朝晖预约联系。
财务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