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71号文件 ,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省“万人计划”杰出和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
二、遴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2018年全省共遴选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0名,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6名,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4名,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候选人2名,其中1名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并注重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以“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标准,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日)。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普通本科院校人选近5学年(至2017学年,下同)承担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职业学校(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人选近3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近5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
(三)职业学校(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申报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
(四)除中等及以下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外,其他现任校级领导(含享受校级领导待遇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四、服务管理
1.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省教育厅加强与入选名师的联系,提供服务。
2.省教育厅给予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研活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鼓励所在学校和教育局提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3.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所在学校和教育局要制订培养支持方案,加强对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为名师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
4.省教育厅负责对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进行管理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及入选后因个人原因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按程序收回证书并取消荣誉称号,取消特殊支持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七、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候选人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省教育厅。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及佐证材料、学校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佐证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根据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了让教师“少提供材料、少跑腿”,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信息,应在申报表中如实填报,学校和各地严格审核把关,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省里。
联系人:马亿前 电话:56700025
附件:1.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2018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2018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人事处
201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