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我院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定于10月份开展全体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1022日至1026日。

 

二、普查对象

 

2018级全体新生。

 

三、普查方式

 

采用北京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大学生网络版3.0),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网络测试。

 

四、普查量表

 

《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及《SCL-90症状自陈量表》。

 

五、普查步骤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022日—1026 全体新生测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级学院
1027日—112 撰写并发送心理普查结果报告 人文社科部
113日—119 重点关注学生访谈

人文社科部

二级学院
1112日—1116 高危学生干预

人文社科部

二级学院
1117日至期末 重点学生追踪观察

人文社科部

二级学院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精心安排,有序实施,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做好测试的所有准备工作(时间、场地、人数等);

 

2.测试前务必讲清楚指导语、施测过程、操作方法等(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流程见附件2);

 

3.测试负责老师要切实负起责任,班主任、测试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测试地点,班主任做好点名考勤,班助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每位2018级新生都参与普查;

 

4.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协会要做好工作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

 

5.及时、按要求做好高危学生访谈的组织工作;

 

6.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测试结果的保密工作(仅限于学生本人和心理教育咨询工作人员知情),特别是被筛查出可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务必要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方式:郭芳:15990002568;陆茜:18967138778;办公电话:56700092

 

附件1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

 

附件2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流程

 

 

 

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