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2018年度项目中期验收和2019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201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6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项目的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1);
3.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4.项目实施情况;
5.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团委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
2.2017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3),经校团委审批后最终由省实施办公室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4)。
5.请各二级分院团总支务必在12月26日前将2017年度和2016年度延期结题的新苗项目验收材料及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送至校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hzvtc2008@163.com。
二、201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请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各项目团队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并于12月26日前将检查表(一式三份)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7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hzvtc2008@163.com。
三、2019年度项目申报
1.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申报。申报前,请各二级分院组织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精神(附件5),务必了解整个申报原则及要求,并加强申报指导。
2.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学校将按照省实施办公室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3.各二级学院申报时需上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3份)和电子稿;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一式1份)和电子稿。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1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送交校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07室),电子稿发送到hzvtc2008@163.com。
未尽事宜,联系校团委赵恩伟,联系方式56700045。
附件:
1、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6、米兰电竞首页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8、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10、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米兰电竞首页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