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需要采集我校2016-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数据,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1221日。请各分院及相关部门将统计好的信息填入附件文件表格中,并于20181221日将电子表发送至创业学院孙菲数字化邮箱,谢谢!  

 

 

 

创业学院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