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一线专职辅导员。

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产生1名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经评审产生5名校级优秀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爱岗敬业,业绩突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参加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工作案例大赛、辅导员工作坊和专题培训等各项活动,学年完成学生思政工作论文或心得体会1篇以上。

3.校级优秀辅导员的评审对象需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20161231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学校、二级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表彰。

四、评选进程

1.11月13日-11月20日二级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并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各1份报送至学工部李猛处,电话56700047。

2.11月21日-11月24日,学工部汇总材料并审核。

3.11月25日-11月29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终评,选出校级优秀辅导员。

4.11月30日-12月5日,上报党委会讨论,公布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循评选要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若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今后连续三年评选资格。

2.发挥评选的激励导向作用,把评选作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注重突出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人员。突出公认度、先进性和典型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3.注重宣传,深入教育。要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评选促进辅导员自查不足,取长补短,奋勇争先。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评选工作积极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和优良作风

表彰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将对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2019年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工部

2019.11.12

2019年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