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冬春季节是火灾易发、高发期,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和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校园消防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行动
按照《杭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杭教办安〔2018〕195号),各部门要健全部门责任体系,明确职责,管好所辖区域,严格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深入开展部门教职员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教职工办公室日常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加强对学生的宿舍安全用电教育管理,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等现象。
(二)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1、结合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特点,各部门要加强所属区域的日常检查巡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掌握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对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工作重点,制订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每月进行滚动排查。学校将突出系列重大活动、“两节”“两会”、寒假与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
2、各部门要突出宿舍、实验实训室、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用电、用油、用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对项目改建或装修是否经过消防审批;宿舍楼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食堂燃气燃油管道有无泄漏,燃气瓶、燃油箱与灶台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油烟机是否及时清理,食堂操作间有无堆放其它易燃物;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消防设施、消防标识是否完好;施工项目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外出租房、商铺等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
3、要加大对宿舍、实验实训室和办公楼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设备过载或老化、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停电后复电等容易引起校园火灾的问题隐患的经常性检查整治力度。
4、要在摸排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防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消除风险。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函告商请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完成隐患问题整治。
5、按照《杭州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有序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从源头上切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重要节点安全防范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各类迎新等集体性活动,确需组织开展的,要会同场地管理部门加强对举办场地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演练。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形势,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计划,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整改问题,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二)完善制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切实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三)加强值班。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系列重大活动、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节点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巡查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演练,一旦发现隐患苗头或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处置。
三、校内合作单位、创业园等工作由相关联系管理部门落实。
四、各部门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月度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每月20日前和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保卫处。联系人:黄伟斌,电话:56700053,邮箱:553985763@qq.com。
保卫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