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人文社科部: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有效课堂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 报名及整体设计:各二级学院利用寒假做好认证前的相关辅导工作,专业组内部做好磨课,理清设计思路,提高整体设计通过率;

2.整体设计评审:开学初;

3.课堂实施评审:3-6月;

4.资源建设(含作业)评审:6月;

5.认证结果公布: 20207月。

   二、其他要求

1.课程要求:参加本批次有效课堂认证的老师,需是认证本学期有课(不包含单列实训周),且贯穿全学期;原则上专业课程组成员已通过认证的课程不再申报(两课等特殊课程、教学设计有明显重大调整的除外)。

2.材料要求:课程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格式参照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公布的2017版;

3.材料以分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给专业建设指导处曹瑜,截止时间:34日,联系电话:56700036

 

专业建设指导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人事处

2020115